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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加强和改进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是巩固已有成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国审改发[2003]1号)和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现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自2000

    颁布单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2004-11-09 执行时间:2004-11-09
  •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已经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资料目录、办理机构等有关规定和内容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实施。本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具体办理工作流程,执行《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规定。 一、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 (一)行政许可依据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时间:2004-11-07 执行时间:2004-11-07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决策,建立健全专家论证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大足县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县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组织实施的专家咨询论证和民意调查,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决策的实施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实施专家

    颁布单位:大足县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04-09-19 执行时间:2004-09-30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后,烟草行业共有行政许可项目11项,其中9项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依法继续实施;2项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予以保留并公布。在此基础上,国

    颁布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颁布时间:2004-09-06 执行时间:2004-09-06
  •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特制定大足县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效能、便民”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受理、书面回执、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的要求,对公民

    颁布单位: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2004-09-01 执行时间:2004-09-01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及省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项目清理的规定,经过严格清理、审核,第一批确定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等61个行政机关或组织为我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92项。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常州市第一批市

    颁布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04-08-22 执行时间:2004-08-2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以下简称“许可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机关监督行政许可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

    颁布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2004-08-08 执行时间:2004-08-08
  • 市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集中审批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现就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确定和实施行政许可主体问题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主体,以市政府公布为准。凡是市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废止,

    颁布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颁布时间:2004-07-27 执行时间:2004-07-27
  •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已经2004年6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七月七日 一、保险机构 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人资格及从业资格 三、保险经营 四、保险中介 附件1: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说明 一、本规程中的行政许可事项遵循以下受理、审查程序: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书

    颁布单位: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4-07-06 执行时间:2004-07-06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高效地实施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实施建设行政许可组织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部机关党委、人事司受理对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和部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时间:2004-06-28 执行时间: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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